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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拔名额 

  2018年计划选拔重点资助人选30名。

二、推荐范围 

  培养人选在全市生产、科研、教育、卫生、文创、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重点以数字经济为引领,推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及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承担市级以上重大项目、课题的核心研发人员。推荐人员超过1名时,应排序。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选拔范围。 
  三、推荐要求 
  推荐人选应符合《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16—2020年)》规定的选拔条件(详见附件1)。推荐人选年龄应在47周岁以下(含47周岁),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选拔推荐的程序 
  各区、县(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企业,选拔推荐工作由各区、市(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市属企事业单位选拔推荐工作由市属主管部门负责。在我市创办企业的省部属单位工作人员,只有正式办理了离岗创业手续,才可在我市申报。 
  (一)用人单位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人选,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报其主管部门或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单位在报送推荐材料的同时还需网上申报,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重要学术技术兼职、主要荣誉证书、重要专业技术成果奖项、专利、标准、科研项目、代表性论著等证明材料请根据网上申报具体要求(附件4),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后上传附件栏相应位置。 
  (二)市直单位和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用人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0日前报送市人才服务局,同时网上报送推荐材料。正式上报推荐材料前,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还应到推荐人选单位实地考察。 
  (三)市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专业(行业)情况,分类组织由市内外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人选名单,提交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协调小组审定后公布。确定的人选还将核查个人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