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经信技术〔2013〕118号
新产品(新技术)覆盖范围
本《实施方案》所称新产品(新技术)是指在一定区域或行业范围内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的工业产品和技术。
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根本性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扩大使用功能的产品;在国内率先提出技术标准或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市场前景的产品;能替代进口,对促进国产化有重要作用的产品。
新技术是指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新的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及新工艺装备等,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生产环境、提高产品质量、推进节能降耗等方面较原技术有明显改进的技术。
申报好处
2、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4、鉴定验收后颁发证书及补助(5~10万不等),是申报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浙江省首台套项目的前置条件。
申报要求
申请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登记备案和鉴定(验收)的开发单位应是在我省行政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具有较高技术力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有配套的开发和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