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计划类别
(一)创业人才:主要指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我区创业或有意向来我区创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人才采取“项目评审制”,其申请人一般需在海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为国际、国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
创业项目为杭州市/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主要包括信息服务、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和文化创意等;
创业项目已处于研发后期、产业化初期阶段,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
申请人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
(二)创新人才:主要指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领域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申报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领军型创新人才可放宽到本科。
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并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高级专家学者;或者知名企业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
具有较高的科技创新、设计研发、管理能力,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引进后应在相应市区连续工作一定年限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创新类人才申报单位不应为外资企业。
(三)鼓励大学生创业
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的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由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杭州市各区范围内创办放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30%的企业。
激励政策
(1)房租补贴:申请后即可享受
(2)创业资助(根据评审的结果2-1000万元不等)
(3)商业贷款贴息
(4)研发费补助